2017年4月,艾某的配偶死亡后,为了多分遗产,艾某找到李某寻求帮助。李某向艾某提供了几张提取现金的银行流水清单,根据银行流水清单所载时间,艾某给李某书写了4张对应时间的借条,金额总计50万元。
2017年11月,李某起诉艾某,双方于起诉当日在法院达成调解协议,法院制作了民事调解书并送双方当事人。后被发现,公安机关将两人依法抓获。
重庆五中院审理认为,艾某作为其配偶遗产的继承人,为多分遗产,与李某恶意串通,伪造债务,通过诉讼程序取得法院裁判文书,其行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妨害司法秩序,构成虚假诉讼罪,遂依法以虚假诉讼罪判处艾某拘役5个月,缓刑8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判处李某拘役4个月,缓刑7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再审撤销原审民事调解书。
法官庭后表示,此类虚假诉讼通常表现为纠纷当事人恶意串通,虚构债权债务,据此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骗取人民法院的裁判文书。此类虚假诉讼多发生在离婚、继承等家事案件中,行为人往往意图通过上述行为,达到多分财产的目的。此类行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严重扰乱人民法院正常司法活动,妨害司法秩序,不仅应当受到道德谴责,更应受到法律严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