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物业公司)系重庆市某小区的物业服务企业。2017年4月,物业公司与小区业主委员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由物业公司为该小区提供物业服务,合同期限为三年。2019年12月合同到期,双方未续签《物业服务合同》,物业公司希望继续为小区提供物业服务,但有业主拒绝交纳物业费,双方由此涉诉。
九龙坡区人民法院在征得当事人同意后,将案件委派至九龙坡区人民法院、九龙坡区司法局联合人民调解委员会,由该调解委员会指派人民调解员对本系列案件进行调解。
在掌握基本案情后,人民调解员有针对性地开展了调解工作。从解决实际问题的角度,引导业主正确寻求救济途径。通过耐心地沟通讲解,成功说服多名业主交纳了物业费。在做好业主疏导工作的同时,人民调解员也积极与物业公司沟通,建议物业公司通过减收物业费、改进服务质量、派发小礼物等方式向业主表达调解的诚意。此举有效地消除了双方的对立状态,缓解了双方的紧张关系。在人民调解员与物业公司的共同努力下,本系列案共有22户业主向物业公司交纳了物业费,涉案小区的物业服务合同纠纷得到有效化解。
经办法官表示,此系列案例为典型的民生案例,调解员从安抚当事人情绪到平衡双方合法利益、从辨析当事人责任到达成调解协议并履行的全过程,充分体现了调解优先、案结事了的原则,具有一定的普适性和推广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