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违法行为太多,驾驶证记分过多的时候,有人会找“黄牛”买分代记,这种买分卖分的行为一旦出现纠纷,应该如何处理?近日,浙江省湖州市长兴县人民法院就审理了这样一起合同纠纷案。
法院查明,2020年5月,易某在严某所开餐馆处就餐时,说起自己的驾驶证因车辆违章被处罚已累计三十余分,记分太多要被吊销。严某称可让其朋友找人代记分,把驾驶证“保”下来免于吊证,但需要15000元费用。易某出于对严某的信任向其支付了15000元。后因易某的车辆违章并未处理完毕,双方产生纠纷,经当地派出所调解未果,易某将严某诉至长兴法院泗安法庭。
庭审中,被告严某没有提供相关证据表明自己曾为该事支付可用于抵扣的合理费用。
泗安法庭审理认为,原告驾驶车辆违章本应依法定程序接受处罚,但原、被告却约定花钱找人代记分避免驾驶证被吊销,原、被告的行为有违诚信原则和公序良俗,应属无效民事行为。故判决被告严某应当返还原告易某15000元。
法官庭后表示,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诚信原则,秉持诚实,恪守承诺。同时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以及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无论是“买分”还是“卖分”,都属于违法行为。
法官提醒,“黄牛”代记分的行为,本质上就是让他人伪称是交通违章发生时的驾驶人,是提供伪证的行为,有违诚信原则和公序良俗,应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进行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