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南京和北京公安机关依法对侮辱英雄烈士的犯罪嫌疑进行刑事拘留,涉嫌罪名寻衅滋事罪,引起了社会公众的广泛关注。今日头条评论量达到62万次,大家纷纷表示支持两地公安机关机关的做法。今天,我们来了解下寻衅滋事罪。人
刑法第二百三十九条规定了寻衅滋事罪,列举了四种具体情形,包括随意殴打他人、强拿硬要、辱骂他人、公共场合无事生非等四种具体情形,该法条明确规定以上四种情形必须达到严重扰乱社会秩序时方可以寻衅滋事罪追究刑事责任。因此,严重扰乱社会秩序成为了一个判断是否成立本罪的核心关键。
社会秩序是一个国家的人们有序生活的正常的状态,这个状态应该是安定的和团结的秩序状态。破坏这个状态的方式包括两种,一是通过物理性方式进行破坏,比如利用攻击性作案工具对公众进行攻击造成社会秩序的混乱,另一种是通过无形的言论方式误导和煽动公众进而造成社会秩序的混乱。显然,近期发生的侮辱英雄烈士案属于后者,即以无形的言论方式进行扰乱社会秩序。
寻衅滋事罪
南京和北京的两地的案件中犯罪嫌疑人在互联网发布了不实且侮辱英雄的言论,不仅仅伤害了英雄的名誉和家属的感情,更为严重的伤害广大中华儿女的爱国热情和民族向心,胡编乱造对本次边防斗争的情况进行恶意性抹黑和攻击,试图分化和破坏安定团结的社会秩序,引起了极大的公众愤慨和谴责,造成了社会秩序和生活的严重破坏。故两地公安及时以寻衅滋事罪立案侦查是正确的和适当的,能够打击犯罪并尽快恢复社会秩序,回应公众关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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