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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防范供电辅助服务的法律风险

    2023-12-25 09:09:00
  • 所谓供电辅助服务,是指基层供电企业主营业务以外的服务项目,包括基层供电企业维护电压稳定、频率稳定、电网故障恢复、接受委托进行电力设施的维修、检修、设计、施工、安装、电力设备材料的采购等方面的辅助服务。

    辅助服务分为基本辅助服务和有偿辅助服务。基本辅助服务是基层供电企业应当无偿提供的辅助服务,包括维护电压稳定、频率稳定、电网故障恢复等服务。有偿辅助服务是基层供电企业在基本辅助服务之外提供的其他辅助服务,包括受委托进行电力设施的维修、检修、设计、施工、安装、电力设备材料的采购等服务。

    必须强调的是,用电人无论是哪种委托行为,必须出于自愿,基层供电企业不能强制或诱导用电人,这是一条必须坚持的重要原则,也是委托基层供电企业的供电辅助服务的前提。


    规范受用电人的委托采购行为

    用电人的委托采购行为,是指依法应由用电人负责采购的电力设备或材料等物资,用电人委托基层供电企业代为采购的行为。基层供电企业规范接受用电人的委托采购行为,要注意如下方面:

    ( 1 )用电人应提出书面申请,申请中应写明用电人自愿委托基层供电企业代为采购事由。如果是单位申请的,需盖单位公章。如果是村社申请的,需盖村社基层组织(如村委会)公章,或由村民联名签署。

    ( 2 )经与用电人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后,基层供电企业应与用电人签订委托采购合同,合同上应写明代为采购的设备或材料名称、规格、数量、价位以及是否需要招标等重要事项。用电人应根据委托采购合同所列价格向基层供电企业预付采购费用。

    ( 3 )如代为采购的设备或材料需要招标,基层供电企业应严格按《招标投标法》规定进行招标。如不需要招标的,基层供电企业可采取询价、比选等采购方式。

    ( 4 )在采购过程中,基层供电企业应尽谨慎义务,确保采购的设备或材料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及用电人的要求。尽最大可能仍不能满足用电人要求的,应及时与用电人协商,合理变更相应合同条款。

    ( 5 )采购结束,应及时与用电人办清相关财务结算手续。

    规范接受用电人的委托设计行为

    用电人的委托设计,是指用电人将其用电设施设计事宜,委托基层供电企业具有设计资质的单位进行设计的服务行为。

    基层供电企业具有设计资质的单位接受用电人的委托提供设计服务,应注意如下几方面:

    ( 1 )双方需签订书面委托设计合同。委托设计合同上需明确约定委托设计事项及双方的权利义务。

    ( 2 )受托人需认真审查用电人(单位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如果是单位委托的,应审查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下同)的身份证明资料,委托合同由法定代表人签字。若是授权其他人员签字的,需有单位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上应有明确的代理权限、代理期限。合同必须有单位盖章。如果是自然人委托的,应审查自然人的身份证明资料,委托书由自然人本人签字。

    ( 3 ) 用电人应向受托人提供基层供电企业的供电方案,受托人应按照基层供电企业出具的供电方案和电力方面有关设计规范进行设计,作出直观的设计图纸。

    ( 4 )受托人作出的设计图纸,应及时提交用电人评审确认。

    ( 5 )用电人评审确认的图纸应由用电人报基层供电企业进行审查。对审查有缺陷需修改的设计图纸,受托人应及时进行修改,直至报基层供电企业审查通过。

    规范承包受电工程施工或维修服务行为
    高压电

    基层供电企业接受用电人委托,对其受电工程进行承包施工,需注意如下几方面:

    ( 1 )如果用电人通过招标方式确定承包施工单位的,基层供电企业应在满足用电人招标要求的条件下参与投标。

    ( 2 )被选定为用电人的承包施工单位后,在签订施工合同前,承包施工单位应提醒用户将受电工程设计文件和有关资料送交基层供电企业审核。

    ( 3 )承包施工单位与用电人应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施工合同(明确合同的标的、价款、付款方式、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等事项)。

    ( 4 )在施工期间,承包施工单位应提醒用电人申请基层供电企业组织技术人员对施工质量,特别是隐蔽工程进行监督检查。

    ( 5 )工程施工完毕后,承包施工单位应提醒用电人向基层供电企业提交书面的工程竣工报告,并提供完备的电气设备参数及技术资料。

    基层供电企业接受用电人委托,对其受电工程进行维修服务,需注意如下几方面:

    ( 1 )用电人应提出书面申请,申请中应写明用电人自愿委托基层供电企业对其受电工程进行维修服务。如果是单位申请的,需盖单位公章;如果是村社申请的,需盖村社基层组织(如村委会)公章,或由村民联名签署。

    ( 2 )经与用电人协商一致后,基层供电企业应与用电人签订维修服务合同,合同上应写明维修服务内容、服务费用、用户应自行购置的设备或材料等。如用户委托基层供电企业代为采购设备或材料的,则按“规范接受用电人的委托采购行为”要求办理。

    ( 3 )维修服务完成后,应由用电人在维修单上签字验收合格,并保留证据归档。

    规范供电辅助服务的收费行为

    供电辅助服务的收费,是指在供电辅助服务过程中收取的各种费用,主要包括工时费、电力修复或更换电气元器件的费用等。规范供电辅助服务的收费行为,要着重注意如下方面:

    ( 1 )严格按国家规定收费。工时费、电力修复或更换电气元器件的费用执行物价管理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如无物价管理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则按合同约定收费。合同约定的收费标准应公平合理,等价有偿。

    ( 2 )列清收费项目。基层供电企业结费时,应向客户逐一列出修复项目、收费标准、消耗材料、单价等清单,并经客户确认、签字。应开具正式发票,切忌开白条。

    ( 3 )收费后应及时缴入单位财务账户,注意保管好相关凭据,防范辅助服务争议。

    应当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基层供电企业在优质服务中,应注意从以下方面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 1 )树立依法服务、依规章制度服务的法制观念。广大服务人员应努力学习掌握与优质服务密切相关的《电力法》《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供电营业规则》《供电服务监督办法》《国家电网公司供电服务规范》等电力法规和制度,以良好的法律素养和制度观念指导和规范自身的优质服务工作。

    ( 2 )积极、认真地做好优质服务工作,不折不扣地贯彻执行优质服务各项规定,确保自身的工作行为符合优质服务的要求,不发生损害基层供电企业合法利益和良好形象的事件。

    ( 3 )对在优质服务中接受的投诉举报,要注重调查研究,如投诉举报属实,要对责任人严肃处理;如投诉举报不实,则要保护被错误投诉举报的员工。

    ( 4 )在优质服务中发现的窃电、违约用电等不利于基层供电企业的行为,要及时向基层供电企业报告,并注意收集证据,及时提交给公安司法部门,以惩处不法分子,维护基层供电企业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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