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关系仲裁申请书
申请人:xxxxx,男,汉族, 1979年8月4日出生,住:朝阳区东会新村1号楼1单元601 。
被申请人:xxxxxx文化发展(北京)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北京市朝阳区西大望路甲3号蓝堡国际中心xx座xxxx-B
法定代表人:xxxx
公司工资委托第三方打款:xxxxx海淀分公司
请求事项:
1、请求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解除劳动合同关系赔偿金人民币26400元。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自2023年10月11日受雇于xxxxx文化发展(北京)有限公司,担任设计师职务并签订劳动合同,合同约定每月税前工资为人民币¥10000元,税后月平均工资¥8800元。
2025年6月27日申请人收到单位解除劳动关系通知,于2025年6月30日离开了单位。申请人在工作期间无违法劳动记录、无过失、无过错。被申请人未提前30日通知申请人解除劳动合同,违反了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之规定,应按N+1向申请人支付违约赔偿金26400元。
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申请人特向贵委提出劳动仲裁,请依法裁决。
此致!
2025年 6月 30日